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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撥款條例草案》二讀(恢復辯論)  
  立法會事務     2019 年 4 月 18 日
2019年4月18日 《2019年撥款條例草案》二讀(恢復辯論) 主席: 今年預算案其中一項較受關注的措施,是政府建議在未來3年,撥款200億元購置60個物業,供營辦130多項社福設施,包括日間幼兒中心、長者鄰舍中心、到校學前康復服務、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家長資源中心、共享親職支援中心等。早前,我在特別財委會提問,希望向社署了解他們在物業採購方面會有甚麼機制,包括如何招標、怎樣評估價格水平是否合理,以及政府會否由具有與土地和房屋發展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員參與處所購置工作等。 不過,署長的答覆未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署長只表示,政府推出有關建議措施是應對殷切需求的社福服務及解決處所短缺的問題。她又話,社署和政府產業署將會成立工作小組,以進行採購研究,包括探討物業市場的供應情況、制定採購的策略,並會就採購安排及程序諮詢財經事務局和廉政公署,以確保公帑得以妥善使用。顯然,現階段署方仍在探索和研究如何落實有關措施,希望署方可以早日得出結果,盡快向市民交代具體執行細節。 主席,現時多區社福設施不足的情況都相當嚴重,部分公共屋邨,尤其是舊屋邨,更是因為邨內缺乏社福設施,居民需要跨區才能享用社區服務。不少老人家、小朋友和弱勢社群,他們往往是最需要使用社福服務的一群,但偏偏他們在區內卻找不到相關服務提供機構,唯有辛苦些、行遠些,走到隔離區去用這些服務,長遠來說,這種做法既不切實際,亦不可行,政府有必要認真研究哪一區究竟欠缺和需要什麼設施。歸根究底,為什麼有些屋邨嚴重缺乏這些社區服務呢,我認為都係領展獨大造成的禍害。 領展的歷史我不在此詳述。據報道,過去2年至少有6間原本租用領展旗下公屋商場鋪位的社福機構,因為租約期滿或整幢物業出售而要搬走。我認為,政府有必要正視社福機構在領展或轉售的公屋商場續租遇到困難的問題,否則再購買幾多物業,都是永遠不會足夠,希望政府認真研究有關問題。 長遠而言,與其花費巨額在市場購置私人物業,政府更應該先檢討是否已經做好社福規劃,我曾在不同場合與創科局局長楊偉雄探討過,利用大數據進行人口結構分析事實上對於香港發展規劃十分重要。如何在賣地條款中加入興建福利設施的要求,以及在《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加入以區內人口結構為基礎的社區服務規劃比率,及早預留合適土地,用作提供社福服務設施亦十分重要。同時,政府亦應全面檢討政府各類型閒置處所的運用,包括空置校舍、政府宿舍和公屋內非住宅空置單位等,確保土地資源得到妥善運用。 主席,政府在今份預算案宣佈將會預留220億元,落實多個「一地多用」發展項目。多年來,我一直要求政府善用土地資源,在各區興建綜合市政大樓,為區內居民提供更多配套措施,例如社區託管服務、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室內運動場、街市、診所、長者護理中心和停車場等。早前,陳議員亦提及香港缺乏足夠停車場的問題,我也認同這不是單獨某個地區出現的問題,而是全香港需要面對的情況。這與不鼓勵市民使用私家車的政策方向關係不大,事實上,香港現時情況是路面上有大量私家車和商用車輛,卻沒有足夠的位置供他們停泊,導致部分車輛在路邊停泊,進一步加劇交通擠塞的情況。政府真的應該重新檢視,研究多利用大數據分析和創新科技興建更多智能停車場,當然政府表示會在6處興建地下智能停車場,包括深水埗、荃灣、上環等區,希望政府檢視有關計劃的成效,盡快在全港各區推行智能停車場,解決車位嚴重不足的問題。另一方面,《規劃標準》對於這些新型智能停車場未必適用,政府亦應檢討如何規劃和為各區提供足夠的泊車位。 主席,作為一個雙職媽媽,我很關注政府支援在職家庭方面投放的資源是否足夠和到位。以幼兒照顧服務為例,現時全港有約10多萬名3歲以下的嬰幼兒,但資助託兒服務名額卻只有747個,平均2百多人爭1個位。至於資助獨立幼兒中心的平均使用率,自 2011/12 年度起,一直維持在99%或以上,有家長在懷孕初期便已開始輪候服務,直至產後仍需等候超過1年才獲得安排。我自己亦正輪候托兒服務,然而到我孩子現時差不多三個多月仍未有任何消息,我相信有不少家長的情況都與我相若。有社福機構更表示,旗下日間幼兒中心的輪候人數,足足是服務名額的5倍,反映現時幼兒照顧服務供求已經達到嚴重失衡情況。 所以,我歡迎政府在預算案中增撥約1.56億元,提升幼兒照顧服務,包括改善幼兒中心的人手比例、加強人員培訓和在北區、觀塘、沙田、葵青及元朗增加合共約400個資助獨立幼兒中心名額,可惜對比現實情況,仍然是大落後。除了服務名額嚴重不足,託兒服務的收費亦頗高,莫講基層家庭,對於很多中產家庭亦是沉重負擔。上星期,我在特別財委會上亦有反映過,現時幼兒中心的收費,大約是每名幼兒6000-8000元不等,家長的負擔實在很重,當時羅致光局長亦認同,現時有關收費很高,對中上收入人士造成不少負擔。但局長再補充,原來政府打算將資助水平,由現時的15%-20%提高至40%,原來只是希望減低加價壓力,家長未來仍然要繼續承受沉重負擔,相信不少家長(至少我本人)是感到失望的。我認為這1.65億實在是無法幫到一般市民,減輕他們育兒的經濟負擔。希望局長再三考慮,如何能夠為在職家庭提供更多支援。 此外,政府應增撥資源,檢視各區的服務需要,發掘合適地點設立更多育嬰及託兒設施,例如以發展社區綜合大樓的模式,容納不同的社福服務和文娛市政設施,滿足社區對公共服務的需求。 主席,預算案進一步提高長者醫療券的累積上限至8000元,令長者能夠更有彈性地使用醫療券。過去,不時有媒體報道長者醫療券疑遭濫用,有長者被服務提供者濫收費用,或要求配貴價眼鏡和購買保健品。根據衛生署進行的長者醫療券試驗計劃中期檢討,只有約8%的醫療劵被用作預防性護理,我認為,防患於未然更為重要,政府應加強宣傳,教導老友記如何善用醫療券,提升長者預防疾病的意識。同時,我建議政府考慮取消醫療券的累積金額上限,讓長者更靈活地使用醫療券,減低他們的醫療負擔。 事實上,香港的醫療問題近年不斷升溫,急症室大排長龍、病房迫爆、醫護人手嚴重短缺,工作量超出負荷,令到醫護人員士氣低落、地區門診和夜診服務不足,市民被迫走到急症室苦等、醫護資源錯配等,這些都不是單純用錢可以解決。我希望,政府能夠從醫管局的管理問題著手,加強基層醫療服務,包括正視屋邨因商場加租而趕走屋邨診所醫生的問題。這個問題在很多區都相當嚴重,所以我再次促請政府在沙田圓洲角等地區的普通科門診診所增加夜診服務,減低對鄰近醫院使用急症室及病房的壓力。 另外,我亦希望政府能夠改善長者基層牙科服務,目前全港18區只有11間牙科診所,街症服務名額供不應求,服務已達飽和,而私家診所牙醫收費十分昂貴,僅靠長者醫療券及關愛基金無法應付長者的牙科服務需求。因此,我認為,政府應全面檢討現有牙科診所的使用情況,在有需要地區開設更多牙科診所和延長公眾服務時間,並考慮在長者健康中心增設牙科服務,讓更多長者能夠受惠。 最後,我想講公務員方面,過去我一直爭取並要求政府及早進行紀律部隊職系架構檢討,以及適切調整紀律部隊的薪酬福利待遇。有不少紀律部隊人員反映,現時他們的薪酬待遇竟然是差過入職學歷要求相若的政府文職人員,包括頂薪點和跳升點都有差距,特別是員佐級人員的差距更加嚴重。此外,他們亦希望政府考慮讓2000年前入職的人員,同樣可以自願選擇將退休年齡由55歲延至60歲。事實上,政府在2015年已經將新入職公務員的退休年齡延遲至65歲,我認為,政府應該一視同仁,考慮讓舊制紀律部隊人員亦能自願選擇退休年齡,同時政府應全面檢討並提升紀律部隊人員的福利待遇,包括逾時工作補償、醫療及牙科福利,以及善用土地資源,加快興建紀律部隊宿舍,並且提供更多私家車及電單車的泊車位,應付他們的住屋和泊車需要。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2018年12月12日 “要求政府在公營醫院內增設性暴力受害人及 受虐兒童危機支援中心”議案  
  立法會事務     2018 年 12 月 14 日
主席: 我本身是一位大律師,過去曾經接觸和處理涉及性暴力和虐待兒童的個案,我發現這類案件的受害人,他們往往會感到無助和困擾,案發後他們不知道可以去哪裡尋求協助,亦會猶疑應不應該報警,因為他們會擔心,不知道自己能否承受日後可能面對巨大的心理和生理上的壓力,包括要東奔西跑去警署落口供、去醫院檢驗、去找法醫取證等,在落口供和上庭時,又要重覆被問及和憶述整個受害過程,他們需要鼓起極大勇氣和得到支持才能面對這些壓力。 事實上,現時政府為性暴力受害人及其家人的支援好有限,雖然近年坊間相繼出現一些為性暴力受害人提供一站式支援服務的團體,包括風雨蘭及東華三院芷若園,但由於資源和人手所限,他們提供的服務往往有一定限制,加上現時政府相關部門在處理性暴力和虐兒個案的軟硬件配套設施都不足夠,未能充分保障受害人的私隱,同時政府亦欠缺統一的處理程序和指引,所以我支持陳沛然議員提出的議案,要求政府在港、九、新界三間公營醫院內,設立符合世衞組織《對性暴力受害人之醫療及法律支援指引》標準的一站式危機支援中心,為受害人提供24小時一站式服務,並為政府相關部門和醫院制定有關個案的統一處理機制和程序指引。 世衞發出的《對性暴力受害人之醫療及法律支援指引》明確指出,受害人的基本醫療支援是非常重要,並提出醫療及法律服務應設於醫院或診所內,認為在同一地點處理有關程序是最好的服務模式,亦即受害人報警後所需進行的程序,包括醫療檢查、法醫檢查、錄口供等,均在同一地方進行。 另外,我建議政府在一站式危機支援中心,加入當值律師服務,目的是希望在個案跟進的每一個節環中,在需要的時候,都有律師為受害人提供適切的法律支援,使受害人的權益得到更充分的保障。我知道,現時在風雨蘭的一站式支援中心內,並無律師能即時為受害人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而是需與義務律師另行預約時間進行法律諮詢。因此,很多時候受害人在最初落口供時,或在往後的過程,受害人可能要面對漫長的司法程序中,都未必有律師陪同,給予受害人專業的法律意見,提供法律支援。所以,我認為這個建議是有實際需要,很值得政府考慮。 主席,近年Me Too運動席捲全球,越來越多曾經受性侵的女性都願意企出來,勇敢面對曾經遇到的不快事件,一方面為自己抱不平,另一方面希望犯案者得到應有懲罰,社會上同類案件可以盡量減少,她們都非常勇敢,很值得大家支持,所以我想在此給她們一個「讚」。 根據本港首間專為14歲或以上受性暴力侵害婦女提供24小時一站式危機支援服務的團體「風雨蘭」提供的資料,在他們於2000年底成立以來的17年間,共處理3501宗性暴力求助個案,其中6成共2232宗為強姦個案,但當中只有約5成半受害人願意報警,當中又有712個個案最後終止了調查,包括220個個案是事主自己選擇終止調查,這些數字是具有警示性的。 受害人選擇不報警或延遲報警,相信跟現時本港未有設立「一站式危機支援中心」有很大關係。現時英國、台灣、馬來西亞均有為性暴力受害人設立一站式危機支援中心和服務。在英國,性暴力受害人可以到全國約45個支援中心Sexual Assault Referral Centre (SARC)接受一站式服務,包括醫療檢查、避孕、法醫檢查、曾經接受訓練的警務人員會向受害人講解整個個案的處理程序等。 台灣在2001年開始推行「性侵害被害人一站式服務」,而性侵案的報案率在2002年至2012年間逐步增加至70%。至於馬來西亞在1996年於全國公立醫院設立一站式危機中心後,強姦案的報案率亦有明顯增加,反映一站式支援服務對受害人有直接幫助。 此外,現時政府並無制訂統一機制和指引,處理性暴力受害人的求助個案,警方、社署和醫院都有不同做法,而醫院急症室地方有限,很多時都無法騰出足夠空間,讓受害人在具有較高私隱度的空間接受醫護人員及警員的查問,讓受害人要東奔西跑。政府日後如果接納我們的建議,在三間公營醫院設立一站式危機支援中心,我希望政府在中心內提供更多保障受害人私隱和權益,讓受害人感到被尊重。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支持原議案及各項修正案。
2018年12月12日 立法會前往粵港澳大灣區進行聯席事務委員會職務訪問動議  
  立法會事務     2018 年 12 月 13 日
主席: 今年4月20至22日,我和一眾立法會議員前往粵港澳大灣區中的五個城市,包括廣州、深圳、佛山、東莞及中山,進行為期 3 天的聯席事務委員會職務訪問。在整個行程里,我們有機會與當地政府、不同創科企業,包括參觀無人機基地,以及與內地創業的香港青年交流,對內地近年的創新科技發展有了更直接深入的體會。我認為這次行程的意義十分重大,我亦希望藉此機會感謝立法會主席和秘書處同事悉心安排。透過這次職務訪問,我期望能將我們所見所聞告訴香港人,讓他們對大灣區近年的發展有更全面的了解。 去年71回歸,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粵港澳三地政府共同簽署了《深化粵港澳合作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其中提及香港的優勢和角色,肯定了香港作為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三大中心地位,鼓勵我們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功能,推動專業服務和創新及科技事業發展,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 隨著廣深港高鐵通車與港珠澳大橋開通,香港往來大灣區其他內地城市變得更為便捷,促進區域之間在人才、資金和資訊更密切的交流,加速帶動區域的經濟、社會和民生發展,亦為本港青年和專業人士帶來更多發展機遇。事實上,有在當地工作的香港青年亦表示,大灣區城市與香港同在一小時生活圈內的地理位置,當地工業基礎雄厚,有助實現科研成果產品化和市場化,同時,當地的房價和寫字樓租金也較香港便宜,政府更推出不同方便創業的支援措施,大大減輕了他們的財政壓力,填補了香港不足的空間。 粵港澳大灣區經濟市場規模龐大,經濟總量約為1.4萬億美元,在人口和經濟規模上已逐步與其他國際灣區經濟體比肩,香港應捉緊發展機遇,令企業和市民都能感受到大灣區建設帶來的好處,從中受惠。 主席,我認為香港在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關鍵就在於人才的互補。有研究指出,現時廣東省正面臨各類專業人士不足的問題,例如廣州在打造成為國際商貿中心的過程中,缺乏國際法律、物流和商務管理等方面的專業人才,缺口達50萬人以上,成為發展上的重大瓶頸。而香港擁有大量專業人士,包括會計師、律師、經濟分析師等具備國際視野的專業人才,若能由香港政府牽頭向大灣區內的政府部門和企業推廣香港的優勢產業和專業服務,促進人才配對和企業合作,同時,完善兩地專業資格互認機制,擴闊目前互相認可的專業資格範圍,讓更多專業人士能夠在大灣區發展業務,相信能為香港的青年專業人士帶來不少就業和發展機遇。 另一方面,雖然香港在金融和專業服務有著獨特優勢,但無可置疑,世界未來的競爭重點將體現在科技的創新和應用上。可惜香港政府過去未有就創科發展進行系統性的長遠規劃,導致本港創科市場缺乏規模,科研成果難以轉化為商品。就與我們的鄰居深圳相比,去年深圳在科技研發投入超過900億元人民幣,佔GDP比例是香港的4倍,媲美世界其他發達國家,比香港走得更快、更遠。 通過深化大灣區合作,香港可以與重視科研的深圳以及大灣區內其他城市互相合作,一方面利用香港對保障知識產權的優勢,鼓勵內地企業來港設研發部門,協助它們開拓海外市場,另一方面為有志投身創科行業的香港年輕人提供一個更廣闊的發展空間,讓他們有更多元的出路。 主席,我認為要讓大灣區發展為香港帶來的社會及經濟效益最大化,除了要加強多邊合作,香港政府更應採取更多措施便利港人港企到大灣區發展。雖然今年9月內地開始接受港澳台居民申領內地居住證,然而有關證明文件只適用於長期生活在內地的港人,一些持回鄉證於區內短暫居留或往返的商務、科研、教學人員等,在內地日常出行仍面對諸多不便。我希望,特區政府繼續與內地相關部門爭取更多便利港人到內地發展的措施,以吸引更多港人前往內地生活和發展。 另外,政府也可考慮建立一個有關粵港澳大灣區的大數據資料庫,整合各地最新推出的相關政策和資訊,協助香港專才了解不同地區可投資或發展的領域,加強他們對內地不同區域的商業環境,便利香港專業人士和企業進入大灣區市場,拓展商機。 主席,本人僅此陳辭。
“研究訂立規管分間樓宇單位的條例”議案  
  立法會事務     2018 年 12 月 6 日
主席: 「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主題性報告:居於分間樓宇單位人士」報告顯示,全香港現約有9萬2700個劏房,即平均一個住宅單位,被分隔成3.4個「單位」,約有20萬9700人居住在分間樓宇單位內,平均一個房住了2.3人。容我將有關數字與現時正輪候公屋的人數做比較,根據政府數字,截至今年3月底,最新共有27.23萬宗公屋輪候申請,平均輪候時間為5.5年,可見大部分輪候公屋的人士可能正居住在劏房之中。 而根據扶貧委員會早前發表《2017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兒童貧窮率經政策介入後仍然按年上升5,300人,報道指有四萬多名15歲以下的兒童及青少年居住在劏房中,情況令人關注。 對於現在有20萬9700人居住在分間樓宇單位內的問題,政府的政策又是什麼呢?我認為政府有必要研究訂立規管分間樓宇單位的條例以保障住在劏房市民的需要,我會支持葉太的議案。 現在劏房存在最嚴重的問題,並非每一單位共有多少間劏房、也不是單位大小的問題,而是劏房本身的安全問題,包括工程改動對樓宇結構的影響。當中涉及樓宇的結構性、單位內的鋼筋混凝土情況、 衛生問題、單位物料設計、走廊走火通道、甚至樓宇後樓梯有沒有被阻隔或封鎖等,問題已經由室內安全、延伸至整幢樓宇。影響的不單單是劏房而是整棟樓的居民。 事實上,如果參考《建築物條例》,其實不少劏房已經違反條例,政府雖然表示會採取執法行動,然而現時有超過20萬人居住在劏房,我們不希望行動令劏房戶面臨流離失所的困境。我認為政府需要設立何謂最基本的住屋需要。 聯合國1991年定下「適足住屋權」,界定適合人住的居所要符合安全、可負擔、受法律保障等七大原則。我認為應將「適足住屋權」納入整體城市發展規劃的框架。現時本港公屋人均居住面積為70平方呎。政府公佈的〈香港分間樓宇單位的調查2015〉的人均居住面積則是62.4平方呎,實際的人均面積只會更低,當中以家庭尤其嚴重。 我留意到有議員提及社會房屋共享計劃,我個人認為這個計劃變相是將劏房合法化,合理化。說到這些社會房屋共享的標準,政府表示計劃中的單位空間會參考公屋標準,人均居住面積不會低於7平方米,租用期限不會少於兩年,當中部分單位會以合住模式運作,在不改動現有間隔的情況下,最多有2個至3個家庭共住一個單位。當然,這個計劃有好亦有不好之處,不好的地方可能是沒有足夠的私人空間,居住單位要與其他住客共用廚房、廁所、大廳,好處是給予了有需要家庭及人士一個更適切的臨時居所,住在此類單位的租金必然會較劏房便宜,劏房的租金動輒是人工的一半或以上。於租住的期間,住客可以儲錢,即使租約完結後未能上樓,都可用儲到的錢去租樓。 但始終這類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單位供應不多,說的是500或1000個單位,根本未必能夠很快改善現居劏房或輪候公屋多年的住戶生活,成效要依靠更多社服單位的參與,講到底,都要有合適的地方及時間改建。 我們說說發牌規管劏房配合租務管制的好處。社會上有人士對全面發牌規管劏房持保留意見,他們認為若政府全面發牌規管劏房,會令居住在違法單位的居民隨時被政府或業主、包租勒令搬遷或業主無理加租,只能面臨無家可歸的境況。另外,亦有人預期發牌規管後,不少涉及安全問題的單位會被有關部門勒令重新改裝或重建,而部份不合符資格的單位租客亦會不獲續租。單位供應將會減少,結果令租金進一步上升。但我認為政府可以通過租金管制及租住權保障避免租金上揚,從而有效減低基層劏房戶對有關政策的擔憂。 香港作為一個經濟發達的地區,市民居住的房屋必須為「適足住屋」,當中不單要符合基本安全、防火及衛生要求的住房,還應照顧其他住房環境和條件,包括穩定及受保障的居住條件、足夠及可達性的生活配套設施和服務,可負擔的住屋成本,以促進他們的個人發展、鞏固家庭功能,並建立其與鄰里及社區之間的關係。 趁著特首在今年《施政報告》提出,重啟工廈活化計劃,為業主改裝舊工廈提供誘因,並容許經活化的工廈提供過渡性房屋,政府在這個時候開展有關立法規管劏房單位的研究,或許會是適當時機。 主席,加強保障劏房戶實在刻不容緩,本人謹此陳辭,支持葉太提出的“研究訂 立規管分間樓宇單位的條例”議案。
2018年11月7日 致謝議案 (第三節:改善民生)  
  立法會事務     2018 年 11 月 9 日
主席: 對很多在職婦女而言,特首在今年《施政報告》宣布,將法定產假由現時的10周增加至14周,並即讓所有公務員由10月10日起可享此福利,這是一個好開始,我歡迎政府繼續完善和加強保障女性僱員權益,包括繼續檢視本港法定產假的安排,並按社會和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逐步增加法定產假的日數,這是我同新民黨一直爭取的方向。 對於政府打算承擔額外4星期產假的部分薪金開支,我認為可以為商界提供誘因,鼓勵他們支持增加法定產假的安排,不過,政府須與僱主商討實行細節,以顧及有關安排對商界帶來的影響,尤其商界現時要面對強積金供款,將來又要面對自願醫保和增加法定產假的額外開支,中小企是否有能力承擔呢?所以,我認為,政府應計算增加產假的額外開支有多少,然後再與商界討論是否和如何攤分這筆額外開支。 主席,新一份《施政報告》公布了多項加強幼兒照顧及發展的措施,包括優化目前幼兒中心內合資格人手比例、提供社工服務予15萬名學前兒童及其家庭,以及為3-6歲幼兒提供課餘託管服務等,不過對於0-3歲的幼兒照顧,《施政報告》卻未有太多著墨,希望政府沒有忽視這個年齡群的幼兒。 在上月底,我同香港保護兒童會的代表見過面,就《施政報告》有關兒童政策和措施交流意見。我們都認為,政府需要加強初生至3歲幼兒的照顧。事實上,幼兒在0-3歲的發展非常重要,因這階段的教育和照顧會急速影響幼兒大腦的成長和發育,如過程中缺乏適當的教育,更有可能影響幼兒的語言發展,所以政府有必要重新檢視現行的政策方針。 雖然香港幼兒照顧政策涵蓋0-6歲,但是自從政府在2016年發布「免費優質幼稚園教育政策」後,其焦點集中在幼稚園及幼兒中心3-6歲的教育及照顧服務,而0-3歲幼兒照顧服務由原來已經不多,變得愈來愈少,進一步拉闊0-3歲與3-6歲服務在資源分配和資助上的差距。 現時全港只有12間資助獨立幼兒中心,提供約740個日托嬰兒園名額,約77名嬰兒才有一個名額,而南區、離島、黃大仙和西貢等地區都沒有設立獨立資助幼兒中心。不少家長需輪候近20個月才獲得安排,幼兒中心服務求過於供,已經是不爭事實,政府有責任改善現時嚴重失衡的供求情況。我希望政府能夠進一步增加社區託兒服務,為雙職家庭提供更多支援。 主席,《施政報告》雖然有提及調整幼兒工作員的人手比例,但勞福局建議的方案,是將0-2歲幼兒中心的人手比例調整至1:6,幼兒與工作人員的比例仍然落後於其他國家,例如澳洲是1:4、南韓更低至是1:3。不單只要增加人手,推動社區幼兒服務的正規化和專業化、改善幼兒工作人員的薪酬福利及待遇、加強幼兒工作員培訓等,香港在幼兒服務方面實在有很多地需要改進。 講完兒童,接下來我想講一下安老服務。香港人口持續高齡化,對安老服務的需求只會愈來愈大。不單只兒童輪候幼兒中心服務需要大排長龍,香港人有出生開始就是個等字,長者輪候院舍服務亦要大排長龍,院舍服務求過於供情況,比起幼兒中心服務更為嚴重。現時不少長者都需要在家獨力照顧長期病患的配偶,容易對他們的身心造成極大壓力,加上政府缺乏對照顧者的社區支援,所以我們新民黨曾建議特首,撥款設立「居家安老基金」資助地區志願團體及社會企業拓展私營社區安老網絡,雖然特首在今次《施政報告》未有被採納,但我希望特首能夠再三考慮,以更闊的視野和思維,研究並早日落實有關建議,為居家安老提供更全面的支援,讓長者能夠真正安享晚年。 主席,另外一個重要的民生問題便是提升街市管理、抗衡領展獨大,是我過去一直關注的其中一個重要議題。其實,最近我曾經在小組委員會上講過,今日我想跟局長再講多次,有不少市民曾向我反映,指領展旗下和一些被領展轉售的商場及街市,包括沙田新田圍街市和新翠街市,新田圍街市的空置率幾乎接近100%,商戶數目及售賣商品的種類,都明顯較其他同類型街市少,僅有的售零服務,根本無法應付和滿足居民日常的生活需要。而新翠邨原本是有街市的,然而約滿後商販全數不獲續約,在領展翻新商場後,街市變為連鎖食肆,令現時新翠邨及鄰近屋苑的居民,包括愉景花園和金獅花園等,要到前往其他街市買餸。 我檢視《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規劃署會按個別情況考慮是否闢建新公眾街市,以確保妥善運用公共資源。當局除了應考慮該區人口外,也應考慮其他相關因素,包括人口組合、社區需要、附近公營及私營街市設施的供應、新鮮糧食零售店的數目,以及區內市民對於保留小販區的意願等。然而,當出現類似有私營街市結業或改動的情況后,政府卻沒有介入,導致有關地區失去了一個供居民日常購物的社區設施,我希望政府應全面檢視有關準則的執行和地契條款。 同時,我亦希望政府落實一地多用的發展方針,考慮興建綜合市政大樓,我希望政府再三考慮,在擬議興建的大圍政府大樓中,加設圖書館、康樂設施、安老院舍、停車場、街市和熟食中心,滿足居民對地區設施的需求。 至於《施政報告》落實增建公眾街市,我當然歡迎政府起多些街市,所以我都希望政府就將軍澳和古洞北新發展區物色興建公眾街市的地點時,能夠多諮詢區議會、地區組織和居民的意見,盡快落實選址,早日在將軍澳和古洞北興建街市,紓緩居民買餸之苦。事實上,將軍澳區範圍頗大,我由新都城前往日出康城都需時十幾、二十分鐘,僅僅興建一個公營街市未足以滿足居民所需,希望政府在落實興建街市後,都能全盤考慮地區規劃發展。 主席,房屋和交通是市民日常最切身關注的兩大問題,我支持政府將公私營房屋比例,由現時的6:4調整至7:3的目標,繼續增建公營房屋,讓有住屋需要的市民能夠盡快上樓。 相信每一位市民都希望可以安居樂業,但買到樓是否就真的可以安居?不少擁有私人物業單位的業主會答:不是。主席,近年我收到愈來愈多市民投訴,指他們辛辛苦苦儲錢買樓,結果一收樓就是他們惡夢的開始。因為現時不少新樓的建築質素都非常差劣,新樓單位問題百出,例如空心磚、單位內及大廈喉管漏水、窗邊滲水、鋁窗銹蝕嚴重等,市民入伙新單位就要面對不斷的執漏工程,對不少業主造成極大困擾。 居民向滲水辦求助,滲水辦亦只是回覆未能查找到滲水源頭,因為滲水辦只是採用非常老舊的檢測方法,例如試紙測色水等。政府應檢討現時處理滲水個案的程序制度,盡快將利用科技測試滲水的先導計劃擴展至全港各區,並增撥資源引入合適的高科技檢測儀器來查證樓宇滲水源頭,加快處理程序,從而節省時間及提高找到滲水源頭的成功率和效率,避免因調查延誤費時失事,讓市民錯失維修和解決糾紛的時機。 很多小業主都希望我同局長反映他們的苦況,希望政府正視私人樓宇建築質素下降的問題,早日還小業主一個公道。 說到樓宇問題,我相信大家都十分關心升降機安全問題,近年,升降機意外頻生,根據機電署數據,今年上半年已發生5宗升降機意外,去年亦有8宗個案。據發展局截至去年底的數字,全港約有六萬六千二百多部升降機,當中八成未達至現今最新的安全裝置水平,超過三十年機齡的升降機約有二萬零四百三十部。我們看到今年施政報告提出,撥款25億港元推出「優化升降機資助計劃」,我們是十分支持,希望政府能盡快公佈計劃詳情。 其實,不單只私人樓宇,我亦希望政府增撥資源,資助更多舊樓業主更換大廈電梯,並將升降機維修資助計劃的資助圍擴大至租者置其屋計劃下的業主,保障市民安全。 主席,我們說要改善民生,但香港人的快樂指數其實不高,就拿我想看張學友演唱會為例,原價9百多元的門票被炒賣至萬元,令人咂舌。本周三我跟演出業界代表見面,我同業界都認為,政府應該多管齊下,盡快制訂有效措施,打擊非法黃牛黨活動,杜絕「黃牛飛」。我亦留意到,英國政府已經將利用自動程式「搶飛」列為違法行為,我認為特區政府應該研究有關做法是否適合在香港推行,如果是,立法則宜快不宜慢。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2018年11月7日 致謝議案 (第一節:多元經濟)  
  立法會事務     2018 年 11 月 9 日
主席: 特首在《施政報告》提到:「大灣區建設為香港帶來經濟新增長點,並可拓闊香港居民生活空間的機遇。隨著廣深港高鐵香港段、港珠澳大橋和蓮塘∕香園圍新陸路口岸相繼開通,粵港澳『一小時生活圈』的布局已基本完備。」 無可否認,高鐵和港珠澳大橋的開通,大大縮短了往返香港與內地所需的交通時間,對於很多經常要前往內地工作的專業人士,以及要到內地經商的工商界人士而言,的確為他們節省不少時間。對於普通市民,特別是在這些基建鄰近居住的市民,雖然他們還未正式感受到「一小時生活圈」的便利,硬食了不必要的副產品,至於交通運輸路線的規劃,在剛過去的星期日,經港珠澳大橋出入境的人次高達10萬,令到來往東涌和大橋口岸的B6巴士線亦大排長龍。大量旅客擠得水洩不通,以及連帶造成的環境衛生、道路擠塞等問題,居民怨聲載道,政府在開通這些基建之前,應做好城市規劃和相關交通配套,實在不能怠慢,必須盡快嚴正跟進。 主席,港珠澳大橋開通同時亦帶出另一個問題,就是運輸署擬將所有機場A線巴士改道港珠澳大橋,令不少市民的車程時間增加,有關安排引起社會很大迴響,我希望政府能多聆聽市民聲音和意見,平衡各方訴求。 特首在2017施政報告中,談及創新與科技時,其中一個施政方向是檢視現行法例及法規,掃除窒礙創科發展而不合時宜的條文。 她指,隨着科技迅速發展,共享經濟等新經濟模式近年在國內外城市大行其道,催生了不少新興經濟活動。林鄭月娥稱會要求新成立的「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連同各政策局積極檢視各政策範疇內的政策和法例,作出更新、「拆牆鬆綁」,以扶助新經濟發展。 由創新辦成立至今,我們暫時未看到有關工作的進度和成效,未能有效起到促進政策創新、拆牆鬆綁的作用,而是次施政報告也缺乏對推動共享經濟的計劃和未來發展方針。我期望未來一年,創新辦能發揮它的功能,更加著力推動新經濟發展。 創新辦擔當著「促成者」的角色,其中一項重點工作是為不同界別提供「首站式和一站式」的諮詢和統籌服務,希望能協助到減輕業界的遵規成本,為百業拆墻鬆綁。以下我會舉兩個例子,大家應該都耳熟能詳。 首先,我會說說共享單車。首家在香港引入共享單車服務的Gobee.bike在經營不足年半後便宣布結業離場,所有單車由系統上鎖,無法再使用,按金和戶口餘額退款程序也十分不便,令用戶深感無奈,有不少市民最後更無法取回錢。 政府究竟如何看待這類型新經濟模式營運的產業,在這些企業進駐香港前,相關部門是否有與有關人士溝通,以及檢視這些營運模式對市民生活造成影響。我明白共享經濟在某程度上能為使用者帶來便利,然而,香港在這方面的配套明顯不足,政府應有前瞻性的對策來應對共享經濟的發展。 Uber司機被拘捕的事件顯示這類型網絡召車服務在法律上存在灰色地帶,法官在判辭中指出,公共政策須顧及重大的科技突破。法律應因時制宜,才能在更好地保障社會大眾的同時,不會扼殺創新科技和新興行業的發展,讓市場也有機會升級轉型。 內地亦在2016年確立網約車服務平台的合法性,並出台一系列針對互聯網預約出租車的經營辦法規定,包括要求網約車平台公司登記和註冊,而司機也要有至少3年以上的駕駛經驗,以及持有相關網約車駕駛員證,其車輛需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和應急報警裝置。網召車公司也要將營運數據上載至行業監管平台,由政府相關部門進行定期測評。除此之外,中央政府也鼓勵傳統的士行業建立完整的評價資訊系統,並利用互聯網技術和無現金支付方式等升級轉型。 我認為政府應考慮如何製造傳統產業和新興經濟雙贏的局面,政府不應忽視新事物為既有傳統行業帶來的衝擊,與其一刀切禁止或全面開放新興經濟產業,政府應以循序漸進的方式管理和規範這個新興產業,創造公平競爭環境。 主席,政府一直銳意將香港打造為智慧城市,然而至今仍是空談願景,未見實質成果。Google香港今年10月發表《智慧數碼城市白皮書》,調查發現只有 30% 本地居民視香港為智慧城市,受訪者普遍認為政府未有投入足夠資源將香港轉型為智慧城市。 以市民較為關心的交通問題為例,政府在去年公布的《香港智慧城市藍圖》,當中只提及收集和提供不同的交通資訊,未有提出更多有效措施和長遠規劃方案去解決交通擠塞和泊車位不足的問題。事實上,不少地區已經開始研究利用人工智能、物聯網和衛星定位系統等科技,建立高效便捷的綜合交通管理系統,紓緩道路擠塞問題。我希望香港政府不要閉門造車,多與市民和專家交流意見,才能更貼地明白市民的日常生活所需,善用科技提升市民的生活環境和質素。 《施政報告》提到,計劃增撥5億元,以進一步推動各部門利用科技,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務。我們剛經歷超強颱風「山竹」的洗禮,造成交通癱瘓,道路嚴重阻塞,我們可以其實很多地方都能夠運用科技提升處理工作效率,改善交通配套和資訊流通。 除此之外,我認為法律資訊科技都需要提升,特別是為一些無法律代表的市民提供進一步支援。 另外,《施政報告》再次表示,支持數碼港推動本港的電子競技發展,我樂見政府接納我和遊戲及電競業界的建議,正視電競產業的發展潛力,撥出1億元推動電競產業的發展,由數碼港提供比賽場地和支援人才培訓,希望政府能就撥款的運用諮詢業界意見,讓業內更多人士能受惠。我和業界人士過去一直向政府爭取資源,要求當局制訂配合香港發展的遊戲及電競產業政策和措施,從融資、人才培訓、產品開發、市場推廣及銷售等各方面提供適切援助,全面推動遊戲及電競產業發展。 當然,政府願意投入推動創科發展固然是好事,然而政府推出的措施及計劃,例如不同創科基金和向科學園和數碼港撥款資助初創企業都只是沿用舊有模式,未有回應業界對過往措施的反饋,包括創科基金申請手續繁複、門欄過高和審批準則苛刻等,導致獲成功審批的項目數目偏少,未能發揮資助的最大效用,讓更多本地中小型創科企業受惠。我希望政府能加大力度扶植本地創科企業,除了提供資金外,也應協助提供平台將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產業持續發展,並加快檢討法規,清除窒礙創科發展、不合時宜的條文,締造一個良好的創科文化氛圍。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林卓廷議員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的議案  
  立法會事務     2018 年 11 月 2 日
主席: 近年香港接連發生大型交通運輸基建項目的工程事故,繼數年前爆出廣深港高鐵線香港段工程嚴重超支及延誤,今年又發生沙中線建造工程不合規格及更改圖則、沙中線沿線多個車站,以及連接隧道和工地地段等超過130個監測點錄得沉降超標,部分沉降超標幅度高達60毫米,當中又涉及煤氣管、水管、路面等設施,對居民造成嚴重威脅,甚至危及他們的人身安全。 我同很多市民一樣感到非常憤怒、困擾和憂慮,因為在這宗重大事故被傳媒爆出後,港鐵一直未有公開交代整件事的詳情,至今已過去很多個月,亦沒有解釋點解會發生如此重大的事故,不少居住在沙中線沿線的居民,他們都很擔心,而且有好多疑問,究竟沉降對他們居住的樓宇有幾大影響,他們居住的樓宇是否安全,至今仍然每天提心吊膽,他們都好希望政府和港鐵能夠早日出來給市民一個交代,告訴他們現時居住的樓宇是否繼續適合居住、港鐵會有甚麼補救方案,甚至會否為受影響居民和小商戶提供適切補償。 主席,受到車站沉降超標影響,港鐵大圍站今年7月中叫停上蓋發展商的地基工程,我同沙田區幾位區議員和社區發展主任曾約港鐵和發展商新世界的代表,直接到大圍站視察其月台沉降情況,並要求港鐵交代有關沉降幅度對列車服務的影響,同時促請港鐵採取有效補救措施,確保東鐵的列車服務是仍然安全,讓市民可以安心使用列車服務。不過,好可惜,當時我問港鐵,究竟月台沉降至哪個幅度,便須停止港鐵大圍站的列車服務?以及港鐵有什麼實際應對方案和工作進度是如何?然而,至上星期我問港鐵代表,他們亦始終無法提供具體答案。這個問題實在令人擔心,究竟是港鐵現時並無制訂停工指標,抑或有關指標其實是按不同情況,可以隨時調高或調低? 主席,近年港鐵工程事故頻生,醜聞愈揭愈多,嚴重打擊我們對港鐵工程質量和鐵路安全的信心。今次沙中線事件除了揭示港鐵管治架構的問題,更凸顯政府未有發揮其應有的監管領導作用。 我認為,由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負責調查今次沙中線涉及的所有工程問題,包括各工程地盤周邊樓宇及其他設施出現沉降超標及相關事宜,是較合適和理想的做法。 其實,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已委任獨立委員會,就港鐵沙中線紅磡站「擴建部分的連續牆及月台層板建造工程中的紥鐵工程及引起公眾安全方面的關注的其他工程」進行調查。不過,該調查委員會只就沙中線項目工程合約編號1112下的紅磡站擴建部分的連續牆及月台層板建造工程,至於紅磡站北面隧道及沙中線其他車站的工程問題則不會處理。相信在這一刻要擴大這個調查委員會的調查範圍並不可能,所以我希望特首認真考慮,委任另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沙中線的工程及沉降超標問題。 由獨立委員會進行調查其中一個好處,是可以較快完成。因為獨立調查委員會一般進行調查的所需時間較短,好似現正展開聆訊,主要針對沙中線工程合約編號1112的調查委員會,需在6個月內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我們亦十分希望能盡快看到調查報告,了解事件真相。所以,特首委任另一個調查委員會,就現時夏正民法官領導的調查委員會未有涵蓋的範圍進行調查,包括紅磡站北面隧道及沙中線其他車站的工程問題,以至整個工程的監管制度,包括港鐵和政府的監管角色和職能、索償制度等進行調查,是理想和合適的安排。而這些現有調查未涵蓋的範圍亦是市民最關心的問題,所以我十分希望政府能考慮委任另一個調查委員會擴大調查範圍,若不會的話,也希望政府能交代原因。 主席,沙中線工程出現問題,負責工程監管的港鐵和政府都是責無旁貸。港鐵過往提交給政府的報告,似乎並沒有如實交代工程存在任何不尋常之處,直至傳媒揭發事件,沙中線工程才被叫停,這種危機處理手法實在被受質疑。過去在討論高鐵工程延誤的問題時,曾有官員表示自己也是被「蒙在鼓裏」,更直言對港鐵管理層已經失去信心。如果連政府官員也這樣說的話,我們市民不是更擔心,證明政府未能履行它的角色,市民變得更加無助,反映政府的監管制度出現問題,而如何改善這個制度便是癥結所在。   被揭發出現施工問題的廣深港高鐵線香港段和沙中線,都是採用備受爭議的「委託協議模式」,即是由政府出資負責所有工程成本,而港鐵則擔當一個管理者的角色。若港鐵在監工過程中出錯,政府有權提出索償,但賠償上限只等同政府向港鐵支付的管理費總數,難以起到阻嚇作用。運房局前局長張炳良教授亦曾批評「委託協議模式」並不完善,並非最佳模式,政府應考慮採用其他模式。 此外,路政署鐵路拓展處作為「核實監督者」,負責沙中線工程項目的人手編制只有26名工程師,鐵路工程規模龐大,人手是否足夠深入監督工程的進行,包括增加實地視察次數和派人常駐地盤等?政府往往要依賴港鐵提供資料予以參考,而較少主動展開調查,結果也較難符合大眾期望。 主席,沙中線工程問題涉及的問題和範圍非常廣泛,亦有人質疑事件是否涉及隱瞞、包庇、監管失當等問題,市民都好希望能夠知首真相的同時,亦希望能夠透過調查,確保日後不會再有類似的重大工程事故發生,所以我促請政府盡快委任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給予市民一個交代,讓市民對本港鐵路工程和服務重拾信心。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反對引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沙中線工程問題。
《2018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二讀  
  立法會事務     2018 年 10 月 25 日
主席,我支持將法定男士待產假由現時的3天增加至5天,相信可以為有需要的男性僱員及其家庭,尤其是剛分娩的太太,給予更多的支援,希望政府繼續檢討並進一步完善侍產假的福利制度,讓剛分娩的婦女和剛出世的嬰孩,能夠得到爸爸的照顧和支持。 侍產假對家庭其實很重要,社會上有不少都有報道一些新手爸爸的心聲。有新手爸爸表示,雖然公司有提供10天侍產假,但他指這幾天假期比上班更忙,如初生嬰兒餵奶時間很密,有空檔就要清洗、消毒奶樽及洗嬰兒的衣服、外出補給物資等,連自己睡眠時間都很少。他希望社會理解有必要延長侍產假,令更多家庭受惠。 我自己懷孕時也面對不少壓力,我相信社會大眾都十分理解需要照顧新生嬰兒家庭的壓力,由於香港托兒服務嚴重不足,部分地區更沒有設立資助全日托兒所,輪候時間長,收費亦可能較聘請外傭更為昂貴,甚至需要5千多一個月,父母要選擇合適的育嬰與托兒服務都有一定困難,希望羅局長今天能聽到我們的訴求,正視香港托兒服務的不足。 早前,鐘國斌議員提及增加侍產假或其他各項勞工福利和支援措施都對香港中小企僱主構成較大壓力,我是理解的。鐘議員希望讓僱主可以透透氣,我也希望透過增加兩天侍產假讓香港的媽咪和新生嬰兒家庭都能透透氣。香港現時平均每年有超過5萬名嬰兒出生,若能增加兩天侍產假,受惠的將不只是這5萬多名嬰兒的爸爸,還有他們的家庭,超過十多萬人會感激這次的立法。 侍產假對幼兒健康成長很重要。據報道, 4年前有研究曾指出,本港有5.2%父親患有產後抑鬱症,有精神科專科醫生表示,若父親患上產後抑鬱症,不單影響自己情緒,更會對子女成長造成重大影響,令子女的情緒及品行出現問題,增加患上過渡活躍的機率,甚至在成年後患上抑鬱症。  根據「產前後抑鬱協會」資料顯示, 每年20個男人當中有1個被診斷有產後抑鬱。坊間有很多服務提供治療及防止媽媽產後抑鬱, 相反, 爸爸的情緒卻得不到關注。協會說男性出現產後抑鬱的警號因人而異, 普遍會感疲累、困擾、憤怒、做危險行為及感到弧立無援。現在我們很多雙職父母, 他們作為經濟支柱, 既要兼顧工作和僱主要求,又要照顧家庭和新生兒, 爸爸媽媽都承受了巨大壓力。如果能加多兩天侍產假,我們希望能有效減低爸爸患上產後抑鬱的可機會。 主席,我曾經比對過內地、新加坡、英國、台灣和香港的侍產假制度,發現香港的法定侍產假日數最少,現時只有3日,新加坡和英國都有14日,台灣有5日,而內地則由7日至1個月不等,視乎不同省份會有不同的規定。至於侍產假薪酬款額,新加坡是由政府全數負責,英國政府亦承擔大部分,而台灣和香港均全數由僱主負責。 很明顯,香港侍產假的日數是落後於不少國家和地區,或者因為香港在侍產假制度方面起步較遲,所以有較大的進步空間,但只顧追回落後,大幅增加侍產假日數,未有理會香港社會及經濟整體發展的實際情況,亦不是健康、恰當的做法。我認為,有關侍產假制度的任何改動都應該循序漸進,並由勞資雙方代表在勞顧會上傾出共識,很多時僱主和僱員要達成共識,真的不容易,我認同我們有必要繼續堅守和尊重這個勞資雙方的討論平台和機制。而今次把法定侍產假由3天增加至5日天的建議,是勞顧會經詳細討論後達成的共識,所以我會支持勞顧會的決定。 主席,把侍產假增加至5天,在目前的環境下我是接受的,不過,進一步增加侍產假,為男性僱員在子女出生後負起家庭責任上提供多點支援,是我的長遠目標。我留意到,法案委員會有部分委員提出,把法定侍產假由3天增加至5天,會令中小微企在人手調配方面可能面對運作上的困難,若把侍產假日數進一步增加至7天,機構較有可能要聘請替工。所以,在改善侍產假福利方面,無論是今次增加2日侍產假的建議,抑或未來的其他相關建議,我相信,如何在僱員權益和僱主承擔能力之間取得合理平衡,都會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重要考慮點。 儘管改善侍產假福利可能會對部分中小微企帶來一些影響,但事實上,我知道現時有不少僱主已經給予僱員多於3天的侍產假,並給予他們發放全薪,這是僱主都是好的模範,值得讚揚,我希望政府能夠提供更多誘因,鼓勵更多企業按照本身的運作需要及其個別情況,給予僱員優於《僱傭條例》所訂的侍產假及相關福利。 主席,我相信每一名剛分娩的婦女,她們都會希望丈夫能夠有多點時間和空間照顧自己和剛出世的孩子,在侍產假制度下,爸爸並不是唯一的受惠者,剛分娩的媽媽和剛出世的子女才是最大的得益者,所以,未來如果能夠進一步增加侍產假的日數將會更加想理。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支持《2018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
容海恩議員《2018年撥款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發言  
  立法會事務     2018 年 5 月 3 日
主席: 我們新民黨就今年度的財政預算案,在今年1月至3月期間,先後3次與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會晤,在稅務、土地、房屋、醫療、教育、安老、青年發展、地區設施規劃、公務員福利,以及包括電競產業在內的經濟發展等不同範疇提出多項建議,當中我們見到財政司司長在2月28日公布的財政預算案,未有做到全民共享經濟成果。 不過,在政府公布補漏方案後,我留意到市民一般是歡迎政府派4,000元,但卻批評政府推出這項措施的方法和審查機制都很複雜,申請門檻高、細節又不清晰,很多市民都搞不清楚自己是否合資格申領,他們亦不懂得計算差額。每日都有很多市民到我的地區辦事處查詢有關細節,另有不少市民在我的臉書留言,鬧政府搞到這項措施咁複雜,最終只是折騰市民,希望政府聽到市民的意見,以便民、利民為前提,盡量精簡有關措施的申請和審查機制。 我認為政府現時的問題就像墮進視窗95的年代,未有利用大數據分析簡化整個申請程序,透過政府部門之間的數據共享,讓市民只需將自己的個人資料,例如身份證,上載至政府網頁,便能查證自己是否符合申領資格,以及可申領的金額。我希望政府可以在未來加快研究大數據的應用。 此外,預算案提及會預留80億元,改善18區的地區設施。最近沙田民政事務處向沙田區議會提交文件,表示在這項新措施下,沙田區將會在大圍村南路大圍遊樂場現址興建一座政府大樓,提供的設施包括,小型圖書館、普通科門診診所、會議室及綜合用途室、長者鄰舍中心,以及公眾停車場。這與我們一直爭取的綜合市政大樓想法非常接近。 事實上,沙田大圍的人口發展預計將會在2024年飆升至的72萬,人口不斷增加,但區內很多社區設施都已經非常殘舊、落後、不足,根本無法滿足區內居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尤其是公共街市、康體設施、圖書館、停車場等設施和服務,與區內人口增長明顯出現很大落差,所以我同新民黨一直爭取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並提供公共街市、圖書館、長者服務中心、幼兒園、康體設施及停車場等設施和服務,落實一地多用的政策,善用土地資源。 過去,我在2016年11月16日亦曾在立法會上提出口頭質詢,要求政府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當時的發展局局長,即現時的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回覆表示,政府未有計劃在大圍興建新的綜合服務大樓,不單只我感到失望,亦有居民要我同時任發展局局長轉達他們的心聲:「大圍居民憤怒了」。幸好政府終於肯「開綠燈」,回應市民和我們的訴求,落實興建大樓,總算是遲到的春天。不過根據政府的建議,在大樓內提供的設施並不包括大圍居民很希望有和很需要有的公共街市,我希望民政事務局能夠仔細聆聽居民和地區組織的訴求,重新訂定政府大樓內提供的設施和服務,以滿足居民的實際需要。我同大圍很多居民都熱切期盼大樓可以早日落成啟用。 主席,預算案亦提及會預留20億元,在未來10年推行街市現代化計劃,全面檢視現有近百個街市的情況,改善設施,包括加快加裝冷氣、全面翻新或重建。但究竟什麼叫作「現代化街市」呢?是否單單加裝冷氣、改善消防裝置和通風設備,以及粉飾外墻等就等於一個「現代化街市」?我們希望政府能真正展現新思維。 對於政府提出上述的現代化設施,我實在感到失望,顯示政府在街市管理的思維,仍然是很古舊,欠缺創新,亦追不上時代步伐,例如電子支付系統、智能售賣機等,現時在個別街市已有提供,為商戶和市民帶來便利,這些才是真正的現代化設施,點解政府未有將這些適用於街市的創新科技納入工程範圍呢?不單只是設施問題,政府也須改善現時街市管理。正如我在2016年11月23日在立法會上動議「力促市場健康競爭,制衡領展獨大局面」的議案,希望政府正視各區社區設施和服務不足的問題,包括優化現有公共街市的設施和股務,為市民提供現時領展街市和商場以外的其他選擇,達致制衡領展獨大的目標。 主席,在醫療方面,預算案雖然對公共醫療設施增撥資源,擴建現有醫院及興建新醫院,但大部份是位於新界西,對於回應新界東居民長期面對醫療設施不足、輪候時間超長的時間,相對力度不足,未知稍後政府會否為新界東居民提供一些醫療方面的補漏措施? 另外,在環保方面,過去有不少環保回收業界人士向我反映,政府在2015年推出的10億元回收基金,申請手續繁複,限制較多,首階段成功率僅得5%,未能有效帶動本地回收產業發展,我希望政府簡化有關申請手續和降低門檻,令更多中小型回收商能夠受惠,進一步提高本地中、下游回收再造商的作業能力和效率。 至於我一直促請政府投放資源,推動本港電競及遊戲產業發展,今次司長在預算案宣布撥款1億元支援電競發展,並將數碼港商場打造成電競發展的場地,一定程度上是回應了我的訴求,希望長遠政府和業界共同加強培訓本地電競及遊戲開發人才,推動相關產業發展的同時,亦有助促進青年向上流動。 主席,公務員方面,我曾多次建議政府以團體保險方式,為公務員購買醫療保險,我亦就預算案作出書面提問,不過局長回覆表示:「為公務員購買私人醫療保險,涉及改變現行政策及龐大財政負擔,政府現階段難以考慮。」對此我感到非常失望,同時我會繼續爭取,促使政府進一步改善公務員的醫療福利,希望政府能給予公務員團隊以及退休公務員更完善的醫療保障。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支持《2018年撥款條例草案》。
2018年4月11日 “推動電動車普及化”議案 修正案  
  立法會事務     2018 年 4 月 12 日
主席: 特區政府的政策,主要是透過推動使用包括電動車在內的環保車輛,協助減低路邊空氣污染,改善空氣質素。根據中央政策組在2015年3月發表的「推廣使用電動車背景研究」報告指出,香港在推動使用電動車方面有多項獨特優勢,包括香港地方小、車程短、氣候溫。內地亦大力發展電動車產業,可以為香港的電動車發展提供有力後盾等,所以香港可以說是「全世界最適合用電動車的地方」,尤其是電動的公共交通工具。 從環保、減排、建造更優質生活環境的角色出發,以電動車逐漸取替汽油和柴油車,是全球大勢所趨。如中央政策組的研究所指,香港擁有多項推動電動車應用的優勢,是適合用電動車的地方,但好可惜,特區政府近年在推動電動車方面,一直被人批評力度不足,政府沒有投放足夠資源和相應配套設施,包括經常被人詬病的是,全港各區的電動車叉電位都嚴重不足以及叉電速度緩慢,直接影響車主更換電動車的意欲。加上,政府推出鼓勵市民使用電動車的首次登記稅寬免措施,有全數寬免到現時部分寬免,可能會直接影響車主更換電動車的意欲,無助推動本港電動車普及使用。 所以,我今日提出修正案的內容,主要提出以下3個建議,包括:(一)政府應全面檢討推動電動車的政策,以配合電動車市場及技術的發展,以及確保市場公平競爭;(二)研究修訂《建築物條例》的相關條文,增加誘因以鼓勵發展商在新建之商住樓宇內的車位提供充電設施,供電動車充電之用;(三)檢討綠色運輸試驗基金的資助模式及成效,以加快推動公共交通車輛及商用車輛轉用電動車。 主席,過去特區政府主要透過提供電動車首次登記稅寬免安排、設立3億港元綠色運輸試驗基金,以及撥款1.8億元,供專營巴士公司購買36架單層電動巴士,以推廣在本港使用電動車輛。但這些措施能否達致原來的目標和成效呢? 根據運輸署的資料,自1994年開始實施電動車首次登記稅豁免安排至2017年7月,全港已登記的電動車共有10,876架,約佔全港已登記車輛數目的1.3%,當中97%以上為電動私家車。本港電動私家車的數量,在過去5-6年間大幅颷升,由2011年1月只有60架的極少數量,逐漸增加至2016年底的6,994架,佔首次登記私家車總數的7.3%。此外,截至2016年底,首次登記的電動車共有7,212架,獲寬免的首次登記稅額約44億元。 在2012-17年間的5個財政年度,首次登記電動私家車的記錄,應課稅價值超過70萬元的電動私家車,佔整體電動私家車總數的73.1%,反映受惠於豁免首次登記稅的電動私家車,大部分屬於高價格的電動私家車。令人感覺政府的措施可能變相鼓勵大家買貴車,因為買越貴的電動車,可以獲得越多的稅務寬免,即是慳得越多。 事實上,現時市場上有不少品牌的電動車,除了較多人認識的Tesla,還有日產、雷諾、Volkswagen等,但翻查政府資料,在2012-17年的5個財政年度,最多人購買的首次登記電動車是Tesla,在2016-17年度,各型號的Tesla電動車,更佔全年首次登記電動車總數的95.8%,其次是寶馬2款型號的電動車共有105部,只佔全年5,839部的1.8%,本港電動車市場明顯已出現扭曲情況。 主席,電動車的選擇亦是一個問題,首次登記電動車並非所有型號均在本港有售,部分車主是從海外購入,同時市面上有部分並非全電動車,而是汽加電車,不單只本港市場可供選擇的電動車不多。以Tesla為例,最平的入門版電動車的車價都高達70-80萬元,一般車主根本不容易負擔,所以如何在本港市場引進和吸引市民購買不同品牌、不同型號、車價較低的電動車,才能真正推動本港電動車普及化,是政府需要正視和處理的問題。 雖然今年財政預算案繼續為合資格車主提供上限97,500元的首次登記稅寬減,並推出新增的「一換一」計劃,合資格車主購買新電動私家車並銷毀其舊私家車時,可獲較高、上限為25萬元的首次登記稅寬減。不過,有不少車主向我反映,「一換一」計劃對車主並不一定吸引,主要因為計劃名義上是「一換一」,但實際要求車主承擔額外開支,會直接影響車主更換電動車的意欲,加上現時鼓勵車主買平價電動車的誘因不大,所以我擔心「一換一」計劃是否能夠真正取得成效。 主席,不少環保節能設施在剛推出的時候,成本都會較高,若政府不率先引入,除無法表現政府對推動環保的決心外,更無法促進環保節能設施的普及使用,如電動車使用和發展,很大程度要依靠政府的推動,以及增建相關配套設施。 根據環保署的資料,公共電動車充電設施數目,由2011年的872個,上升至2017年9月底的1,774個,6年間增加月一倍。但本港電動車與充電站的比例約為1:0.17,遠低於全球平均的1:1.1。 申訴專員公署在2017年9月宣布會展開一項主動調查,審視和研究政府對電動私家車的配套規劃及安排有否不妥善的地方。因為政府在2009-10年度的《施政報告》表示,政府將致力使香港成為亞洲區內電動車最為普及的地方,其後亦公布了具體目標,包括到2020年,全港有30%私家車是電動車,而在新落成的建築物中,私人停車場希望有30%的泊車位設有充電裝置。 觀乎現時情況,我們認為政府在電動車發展商嚴重墮後,不要說達到目標,連門邊也碰不到。當然,政府在電動車的配套規劃和安排上是有從發展商方面作考慮,包括自2011年4月起,若發展商為發展項目下的停車位提供電動車充電設施,政府則可豁免有關停車場的樓面面積。根據環境局的資料,有關措施在2011年4月推出至2017年9月間,屋宇署共批准約370宗涉及豁免新建樓宇停車場計入總樓面面積的建築圖則,當中涉及4萬個可供電動車充電的車位,相信這項措施對於發展商是具有一定吸引力。 至於我不贊成強制所有新建的商住樓宇的車位,必須提供電動車充電設施,主要因為我考慮到強制大廈裝設電動車充電設施是有欠彈性,相反,若政府能夠增加誘因,鼓勵他們提供充電措施更能推動電動車的普及化。 主席,雖然近年電動車的數量增加不少,但電動私家車只佔所有私家車總數不足2%,在我的修正案中亦提到,希望政府能檢討綠色運輸試驗基金的成效,以期能真正推動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輛轉用電動車。我會支持其他議員的修正案,尤其是提高免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稅寬免上限和其他優惠。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關於容海恩

容海恩 Eunice Yung,於2016年1月加入新民黨,是香港一名大律師及建制派的政治人物。
她於2016年第一次參選立法會議員(新界東)並成功當選。現為「香港青年專業網絡」主席及香港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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