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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施政報告》議案發言:更新「安心出行」 落實「動態清零」  
  立法會事務     2022 年 2 月 16 日
今日立法會開展一連三日的《2021年施政報告》議案辯論,第一個議題便是「走出疫境」。近日香港疫情惡化,國家主席習近平亦表示高度關注,以及親切關懷香港市民,並表明會向香港提供支援,讓香港盡快控疫,確保香港市民生命安好和身體健康,確保香港社會大局穩定。在此我很感謝中央政府對香港的支持,亦很感謝特區政府願意接納議員的意見。 「動態清零」是要做到「早發現、早治療、早處理」,惟現時第一個難關是政府宣傳不足,導致不少家長仍猶疑應否讓子女接種疫苗;第二個難關是絕大部份疫苗中心均已全數爆滿,昨日政府開放予三歲幼兒登記疫苗注射後,我自己已從速為長女登記,但很多預約時段已排至3月。我認為政府應進一步加強宣傳,呼籲更多家長讓子女接種疫苗,同時開設更多疫苗中心,以及覓地興建更多隔離營和醫療設施,全面保障市民健康。 此外,「安心出行」欠缺追蹤功能已被批評多時,我早前已多次建議政府必須落實實名制和加入追蹤功能。事實上政府可引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 59(2)條,作為強制規定「安心出行」實行實名制,以及加入定位追蹤功能的充分法理基礎,加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於 2 月 10 日已表示「安心出行」加入跟蹤功能時不涉嫌侵犯私隱,相信已足以處理市民所擔心的私隱問題,因此政府應盡快更新「安心出行」,加入追蹤,全面抗疫。 內地14億人口的防疫記錄已清楚證明「健康碼」是行之有效的防控機制,澳門已一早採用「健康碼」防控機制,結果亦非常成功,因此香港的防疫抗疫政策必須與內地接軌,同樣採用「健康碼」防控機制。最後我希望社會各界能夠團結一致,對抗疫情,攜手撥開陰霾,再見晴天!
立法會《施政報告》議案發言:促請政府盡快北部都會區規劃細節  
  立法會事務     2022 年 2 月 16 日
政府於《2021年施政報告》中提出了《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將北區定為香港未來長遠發展的重要區域,不過需時20年才能基本完成惹來爭議,一方面因為國家近年發展迅速,香港需要盡早與內地接軌;另一方面現時中環、觀塘等主要商業區已經飽和,香港正急切需要增加更多商業用地。我促請政府盡快公布北部都會區的規劃細節,並考慮訂立一條全新法例令北部都會區可以全速進行。 近年世界各地均採用「組裝合成」建築法加快建築進度,能在未有建設計劃的土地上快速興建臨時房屋。不過因預製組件需要的空間較一般建築材料大,有關技術受到一定限制,包括地盤大小、土地是否平坦、周邊交通等,加上現時組件大多在內地廠房製造,因此在各規格和配套上均需要調整和配合。 我曾與一些建築、工程業界人士交流,他們表示香港部份道路過於狹窄,或難以採用「組裝合成」技術。故此我建議政府應有全新一系列北部都會區的法例及規劃標準,實行與大灣區有機結合,讓全面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從規劃設計開始,政府在規劃時應採用與大灣區相同的規格,包括道路寬度標準等。 此外,我認為政府需要交代將會由哪位官員牽頭處理,因北部都會區需要完整、全面的規劃,因此需要有全權負責的官員和專責部門去梳理有關發展。事實上過往政府經常被人批評各部門各自為政,我希望政府能夠避免有關情況,特別是北部都會區作為香港的重要發展策略,必須妥善有完整藍圖和規劃,才能做到最好。 我明白政府現時花費很多時間和精力在抗疫上,但我亦提醒政府不要忽略香港的長遠發展,國家發展一日千里,香港絕對不能蹉跎歲月,必須融入大灣區,冀政府能夠盡快公佈相關好消息。
跟進童樂居虐兒事件 促請政府妥善照顧涉事兒童  
  立法會事務     2022 年 1 月 31 日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的童樂居日前爆出多名職員涉虐待兒童被捕,事件令人齒冷,而事情雖仍有待警方調查,但對受影響兒童而言,則必須盡快得到適切照顧。就此,我今日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跟進現時仍在童樂居或醫院的兒童數目,並建議政府成立新的委員會,或是邀請有經驗的社企,接管和照顧涉事兒童。 政府回覆表示,截至1月27日,尚有32名兒童留院;有8名兒童曾入院,但已按福利計劃作出其他安排;而留在童樂居的兒童則有50至60名左右。政府又指目前兒童均有適切照顧,即使部份仍在醫院中進行治療,稍後將會為他們作出其他安排。我認為政府必須密切跟進有關情況,因部份留院兒童長期被綑綁在床上,長遠定必影響其成長,必須盡快為他們提供合適支援。 此外,我認為事件已令服務受眾,甚至整個社會對相關管理架構失去信心,特別是政府雖稱曾考慮各項方案處理涉事兒童,但最終仍是讓香港保護兒童會照顧兒童。我再次建議政府,考慮成立新委員會或邀請其他社企,以盡快處理相關機構日後營運的問題,以及照顧涉事家長和兒童的心理需要,藉以及挽回社會大眾的信心。
重視中醫中藥發展 分擔公營醫療系統壓力  
  立法會事務     2022 年 1 月 27 日
香港醫療系統「爆煲」並非新鮮事,我很感謝立法會陳凱欣議員昨日在大會上提出《基層醫療十年計劃》議案,讓一眾議員能夠討論如何改善基層醫療。我認為重視和推廣中醫業界發展是其中一個可行方案,故此我特別提出修正案,促請政府將中醫納入公營醫療系統之中,加強中醫藥發展,並在地區康健中心、康健站引入中醫服務。 現時中醫並非公營醫療系統的一部份,但業界已有一定數量的醫生,若能善用中醫,將能在短時間內減輕公營醫療系統的壓力。特別是地區服務方面,我知道目前有部份康健中心、康健站有中醫註診,我希望政府能夠全面擴大其服務範圍,讓更多基層市民熟悉和習慣使用中醫服務。 然而,若要全面推動中醫服務,政府亦需要完善中醫的資歷架構,中醫薪酬偏低為人詬病多年,政府可參考西醫的分級制度,藉以改善中醫的薪酬和晉升階梯。此外,鑑於目前中醫歸醫院管理局所管理,屬「西醫管中醫」,是中醫業界非常關注的問題,我期望政府能研究「中醫管中醫」的模式,務求能夠照顧業界需要。
就寄養轉為領養提出口頭質詢  
  立法會事務     2022 年 1 月 26 日
目前香港照顧寄養兒童的時期一般不會超過6個月,但我近日收到市民求助,指基於疫情影響,該家庭照顧寄養兒童已達約17個月,該幼兒將近2歲,開始有能力辨認家人,該父母亦對幼童視如己出,惟該家庭決定由寄養轉為領養時,遭社會福利署拒絕。因此我今日在立法會大會上,就寄養轉為領養的程序提出口頭質詢,促請政府詳細解釋寄養轉為領養的相關程序和理念,並採取較為人性化的處理。 勞工及福利局、社會福利署早前回覆指,現時沒有程序可以直接由寄養轉為領養,如欲轉為領養則需先放棄寄養,令人質疑做法並非以兒童的最佳利益為最大考慮。勞福局羅致光局長在會議上多次提及寄養和領養的要求不同,但卻沒有清楚解釋現時政策的理念和根據,亦沒有以法例支持說明寄養轉為領養並不可行,令人失望。 毫無疑問,若幼童需要不斷轉換家庭並不人性化,亦很難令人信服是符合兒童的最大福祉。事實上海外不少國家如英國、美國均設有寄養轉為領養的制度,證明做法上絕對可行。我期望政府能夠拆牆鬆綁,至少相關家庭申請由寄養轉為領養時,不必讓該幼童轉換至其他家庭,確保幼童能在溫暖家庭中快樂成長。
支持規管外傭中介、保障僱傭權益  
  立法會事務     2022 年 1 月 21 日
昨天立法會召開的延續會議,黨友陳家珮議員提出「規管外傭中介、保障僱傭權益」的議案,我表示支持。疫情肆虐全球,政府提出封關措施,外傭來港供應大大減少,而且隔離名額極少,以致本地外傭成為「搶手貨」。不少外傭及中介公司坐地起價,「跳工」、教唆「跳工」屢見不鮮,不少僱主在這兩年間,成為冤大頭,被人「撳住搶」。 我認為特區政府沒有真正顧及本地僱主的處境,現存的《標準僱傭合約》沿用已久,很多條款已不合時宜,所以我提出幾項建議,修訂現時的《標準僱傭合約》: 1.政府應考慮修改合約第 10 條,加入保障僱主權益的條款;規定外傭在受僱期的 頭18 個月內不可以單方面提出解約,除非得到僱主的同意或出現特殊情況。 2.《標準僱傭合約》規定僱主於合約被終止或屆滿時須支付外傭由香港返回原居地的旅費。關於「旅費」的定義,政府應該作出更清晰的說明或規定,此舉不單能確保外傭能順利返回原居地,亦可以避免外傭提前解約「跳工」之餘又由僱主處獲取現金。 3.《標準僱傭合約》亦規定僱主亦要負責「其他」費用。這項「其他」收費經常被無良中介濫用,任隨附加一些不合理的費用於僱主身上,政府應該規定「其他」收費的範圍或提供有關「其他」收費的指引,避免外傭中介與僱主的就收費上出現不必要的爭議。 政府應要求外傭中介營業員申領從業員「專業牌照」,接受監管及培訓,確保幫助外傭的中介營業員執行、遵守《職業介紹所規例》及其他相關的法例。
反對歐洲議會通過涉港決議 並要求立即停止干涉香港事務  
  立法會事務     2022 年 1 月 21 日
歐洲議會昨日通過涉港決議,內容包括敦促廢除《港區國安法》、呼籲歐盟制裁鎮壓香港人權的官員,以及在外交上、政治上抵制下月開幕的北京冬奧,我對此深感憤怒,故此十分支持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對於有關決議的反駁。我必須在此重申,《港區國安法》中止了香港過去的亂象,帶領香港由亂轉治、由治及興,並推動香港民主重回正軌,種種成效絕不容外國勢力肆意抹黑。 我亦在此強調,歐洲議會必須立即停止制裁,以及所有相關的凌霸行為,因是次涉港決議明顯是歐洲議會插手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不但公然違背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更是非常卑鄙和卑劣的技倆。毫無疑問,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一部份,一切事務均屬中國內政,歐洲議會和其他外國勢力絕對無權說三道四。 其實眾所周知,香港在英國殖民統治時期根本沒有民主可言,但歐洲議會、外國勢力仍經常以西方的「自由民主」抹黑香港、攻擊中國,實屬無稽。事實上香港現時奉行的選舉制度乃中央政府針對香港情況而設計,符合香港民主發展進程,切合香港實際利益,確保了「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絕不是歐洲議會隨便通過一些決議便能動搖。 最後我呼籲市民與我一同發聲,反對歐洲議會的制裁,共同維護香港當前良政善治的大好局面!
關注分隔兩地家庭,希望政府向他們提供適切的支援  
  立法會事務     2022 年 1 月 19 日
今日是第七屆立法會大會的第一次常規會議。先拔頭籌的是黎棟國議員的議員議案,題為「嚴防新型冠狀病毒輸入、全方位阻止擴散、盡早落實通關議案亅,我亦提出了修正案,關注在過去抗疫工程中被忽視的分隔兩地家庭,希望政府在徹底「清零」完全免隔離前,向他們提供適切的支援。很高興我提出的修正案獲得大部分議員支持通過,希望政府可落實我提出的建議! 事實上,疫情持續肆虐,近日Omicron在社區爆發,通關無望。香港、內地居民關係密切,長期跨境出入境隔離政策嚴重損害基層市民經濟及家庭生活。就此,我提出四項建議:
2019年撥款條例草案》二讀(恢復辯論)  
  立法會事務     2019 年 4 月 18 日
2019年4月18日 《2019年撥款條例草案》二讀(恢復辯論) 主席: 今年預算案其中一項較受關注的措施,是政府建議在未來3年,撥款200億元購置60個物業,供營辦130多項社福設施,包括日間幼兒中心、長者鄰舍中心、到校學前康復服務、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家長資源中心、共享親職支援中心等。早前,我在特別財委會提問,希望向社署了解他們在物業採購方面會有甚麼機制,包括如何招標、怎樣評估價格水平是否合理,以及政府會否由具有與土地和房屋發展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員參與處所購置工作等。 不過,署長的答覆未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署長只表示,政府推出有關建議措施是應對殷切需求的社福服務及解決處所短缺的問題。她又話,社署和政府產業署將會成立工作小組,以進行採購研究,包括探討物業市場的供應情況、制定採購的策略,並會就採購安排及程序諮詢財經事務局和廉政公署,以確保公帑得以妥善使用。顯然,現階段署方仍在探索和研究如何落實有關措施,希望署方可以早日得出結果,盡快向市民交代具體執行細節。 主席,現時多區社福設施不足的情況都相當嚴重,部分公共屋邨,尤其是舊屋邨,更是因為邨內缺乏社福設施,居民需要跨區才能享用社區服務。不少老人家、小朋友和弱勢社群,他們往往是最需要使用社福服務的一群,但偏偏他們在區內卻找不到相關服務提供機構,唯有辛苦些、行遠些,走到隔離區去用這些服務,長遠來說,這種做法既不切實際,亦不可行,政府有必要認真研究哪一區究竟欠缺和需要什麼設施。歸根究底,為什麼有些屋邨嚴重缺乏這些社區服務呢,我認為都係領展獨大造成的禍害。 領展的歷史我不在此詳述。據報道,過去2年至少有6間原本租用領展旗下公屋商場鋪位的社福機構,因為租約期滿或整幢物業出售而要搬走。我認為,政府有必要正視社福機構在領展或轉售的公屋商場續租遇到困難的問題,否則再購買幾多物業,都是永遠不會足夠,希望政府認真研究有關問題。 長遠而言,與其花費巨額在市場購置私人物業,政府更應該先檢討是否已經做好社福規劃,我曾在不同場合與創科局局長楊偉雄探討過,利用大數據進行人口結構分析事實上對於香港發展規劃十分重要。如何在賣地條款中加入興建福利設施的要求,以及在《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加入以區內人口結構為基礎的社區服務規劃比率,及早預留合適土地,用作提供社福服務設施亦十分重要。同時,政府亦應全面檢討政府各類型閒置處所的運用,包括空置校舍、政府宿舍和公屋內非住宅空置單位等,確保土地資源得到妥善運用。 主席,政府在今份預算案宣佈將會預留220億元,落實多個「一地多用」發展項目。多年來,我一直要求政府善用土地資源,在各區興建綜合市政大樓,為區內居民提供更多配套措施,例如社區託管服務、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室內運動場、街市、診所、長者護理中心和停車場等。早前,陳議員亦提及香港缺乏足夠停車場的問題,我也認同這不是單獨某個地區出現的問題,而是全香港需要面對的情況。這與不鼓勵市民使用私家車的政策方向關係不大,事實上,香港現時情況是路面上有大量私家車和商用車輛,卻沒有足夠的位置供他們停泊,導致部分車輛在路邊停泊,進一步加劇交通擠塞的情況。政府真的應該重新檢視,研究多利用大數據分析和創新科技興建更多智能停車場,當然政府表示會在6處興建地下智能停車場,包括深水埗、荃灣、上環等區,希望政府檢視有關計劃的成效,盡快在全港各區推行智能停車場,解決車位嚴重不足的問題。另一方面,《規劃標準》對於這些新型智能停車場未必適用,政府亦應檢討如何規劃和為各區提供足夠的泊車位。 主席,作為一個雙職媽媽,我很關注政府支援在職家庭方面投放的資源是否足夠和到位。以幼兒照顧服務為例,現時全港有約10多萬名3歲以下的嬰幼兒,但資助託兒服務名額卻只有747個,平均2百多人爭1個位。至於資助獨立幼兒中心的平均使用率,自 2011/12 年度起,一直維持在99%或以上,有家長在懷孕初期便已開始輪候服務,直至產後仍需等候超過1年才獲得安排。我自己亦正輪候托兒服務,然而到我孩子現時差不多三個多月仍未有任何消息,我相信有不少家長的情況都與我相若。有社福機構更表示,旗下日間幼兒中心的輪候人數,足足是服務名額的5倍,反映現時幼兒照顧服務供求已經達到嚴重失衡情況。 所以,我歡迎政府在預算案中增撥約1.56億元,提升幼兒照顧服務,包括改善幼兒中心的人手比例、加強人員培訓和在北區、觀塘、沙田、葵青及元朗增加合共約400個資助獨立幼兒中心名額,可惜對比現實情況,仍然是大落後。除了服務名額嚴重不足,託兒服務的收費亦頗高,莫講基層家庭,對於很多中產家庭亦是沉重負擔。上星期,我在特別財委會上亦有反映過,現時幼兒中心的收費,大約是每名幼兒6000-8000元不等,家長的負擔實在很重,當時羅致光局長亦認同,現時有關收費很高,對中上收入人士造成不少負擔。但局長再補充,原來政府打算將資助水平,由現時的15%-20%提高至40%,原來只是希望減低加價壓力,家長未來仍然要繼續承受沉重負擔,相信不少家長(至少我本人)是感到失望的。我認為這1.65億實在是無法幫到一般市民,減輕他們育兒的經濟負擔。希望局長再三考慮,如何能夠為在職家庭提供更多支援。 此外,政府應增撥資源,檢視各區的服務需要,發掘合適地點設立更多育嬰及託兒設施,例如以發展社區綜合大樓的模式,容納不同的社福服務和文娛市政設施,滿足社區對公共服務的需求。 主席,預算案進一步提高長者醫療券的累積上限至8000元,令長者能夠更有彈性地使用醫療券。過去,不時有媒體報道長者醫療券疑遭濫用,有長者被服務提供者濫收費用,或要求配貴價眼鏡和購買保健品。根據衛生署進行的長者醫療券試驗計劃中期檢討,只有約8%的醫療劵被用作預防性護理,我認為,防患於未然更為重要,政府應加強宣傳,教導老友記如何善用醫療券,提升長者預防疾病的意識。同時,我建議政府考慮取消醫療券的累積金額上限,讓長者更靈活地使用醫療券,減低他們的醫療負擔。 事實上,香港的醫療問題近年不斷升溫,急症室大排長龍、病房迫爆、醫護人手嚴重短缺,工作量超出負荷,令到醫護人員士氣低落、地區門診和夜診服務不足,市民被迫走到急症室苦等、醫護資源錯配等,這些都不是單純用錢可以解決。我希望,政府能夠從醫管局的管理問題著手,加強基層醫療服務,包括正視屋邨因商場加租而趕走屋邨診所醫生的問題。這個問題在很多區都相當嚴重,所以我再次促請政府在沙田圓洲角等地區的普通科門診診所增加夜診服務,減低對鄰近醫院使用急症室及病房的壓力。 另外,我亦希望政府能夠改善長者基層牙科服務,目前全港18區只有11間牙科診所,街症服務名額供不應求,服務已達飽和,而私家診所牙醫收費十分昂貴,僅靠長者醫療券及關愛基金無法應付長者的牙科服務需求。因此,我認為,政府應全面檢討現有牙科診所的使用情況,在有需要地區開設更多牙科診所和延長公眾服務時間,並考慮在長者健康中心增設牙科服務,讓更多長者能夠受惠。 最後,我想講公務員方面,過去我一直爭取並要求政府及早進行紀律部隊職系架構檢討,以及適切調整紀律部隊的薪酬福利待遇。有不少紀律部隊人員反映,現時他們的薪酬待遇竟然是差過入職學歷要求相若的政府文職人員,包括頂薪點和跳升點都有差距,特別是員佐級人員的差距更加嚴重。此外,他們亦希望政府考慮讓2000年前入職的人員,同樣可以自願選擇將退休年齡由55歲延至60歲。事實上,政府在2015年已經將新入職公務員的退休年齡延遲至65歲,我認為,政府應該一視同仁,考慮讓舊制紀律部隊人員亦能自願選擇退休年齡,同時政府應全面檢討並提升紀律部隊人員的福利待遇,包括逾時工作補償、醫療及牙科福利,以及善用土地資源,加快興建紀律部隊宿舍,並且提供更多私家車及電單車的泊車位,應付他們的住屋和泊車需要。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2018年12月12日 “要求政府在公營醫院內增設性暴力受害人及 受虐兒童危機支援中心”議案  
  立法會事務     2018 年 12 月 14 日
主席: 我本身是一位大律師,過去曾經接觸和處理涉及性暴力和虐待兒童的個案,我發現這類案件的受害人,他們往往會感到無助和困擾,案發後他們不知道可以去哪裡尋求協助,亦會猶疑應不應該報警,因為他們會擔心,不知道自己能否承受日後可能面對巨大的心理和生理上的壓力,包括要東奔西跑去警署落口供、去醫院檢驗、去找法醫取證等,在落口供和上庭時,又要重覆被問及和憶述整個受害過程,他們需要鼓起極大勇氣和得到支持才能面對這些壓力。 事實上,現時政府為性暴力受害人及其家人的支援好有限,雖然近年坊間相繼出現一些為性暴力受害人提供一站式支援服務的團體,包括風雨蘭及東華三院芷若園,但由於資源和人手所限,他們提供的服務往往有一定限制,加上現時政府相關部門在處理性暴力和虐兒個案的軟硬件配套設施都不足夠,未能充分保障受害人的私隱,同時政府亦欠缺統一的處理程序和指引,所以我支持陳沛然議員提出的議案,要求政府在港、九、新界三間公營醫院內,設立符合世衞組織《對性暴力受害人之醫療及法律支援指引》標準的一站式危機支援中心,為受害人提供24小時一站式服務,並為政府相關部門和醫院制定有關個案的統一處理機制和程序指引。 世衞發出的《對性暴力受害人之醫療及法律支援指引》明確指出,受害人的基本醫療支援是非常重要,並提出醫療及法律服務應設於醫院或診所內,認為在同一地點處理有關程序是最好的服務模式,亦即受害人報警後所需進行的程序,包括醫療檢查、法醫檢查、錄口供等,均在同一地方進行。 另外,我建議政府在一站式危機支援中心,加入當值律師服務,目的是希望在個案跟進的每一個節環中,在需要的時候,都有律師為受害人提供適切的法律支援,使受害人的權益得到更充分的保障。我知道,現時在風雨蘭的一站式支援中心內,並無律師能即時為受害人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而是需與義務律師另行預約時間進行法律諮詢。因此,很多時候受害人在最初落口供時,或在往後的過程,受害人可能要面對漫長的司法程序中,都未必有律師陪同,給予受害人專業的法律意見,提供法律支援。所以,我認為這個建議是有實際需要,很值得政府考慮。 主席,近年Me Too運動席捲全球,越來越多曾經受性侵的女性都願意企出來,勇敢面對曾經遇到的不快事件,一方面為自己抱不平,另一方面希望犯案者得到應有懲罰,社會上同類案件可以盡量減少,她們都非常勇敢,很值得大家支持,所以我想在此給她們一個「讚」。 根據本港首間專為14歲或以上受性暴力侵害婦女提供24小時一站式危機支援服務的團體「風雨蘭」提供的資料,在他們於2000年底成立以來的17年間,共處理3501宗性暴力求助個案,其中6成共2232宗為強姦個案,但當中只有約5成半受害人願意報警,當中又有712個個案最後終止了調查,包括220個個案是事主自己選擇終止調查,這些數字是具有警示性的。 受害人選擇不報警或延遲報警,相信跟現時本港未有設立「一站式危機支援中心」有很大關係。現時英國、台灣、馬來西亞均有為性暴力受害人設立一站式危機支援中心和服務。在英國,性暴力受害人可以到全國約45個支援中心Sexual Assault Referral Centre (SARC)接受一站式服務,包括醫療檢查、避孕、法醫檢查、曾經接受訓練的警務人員會向受害人講解整個個案的處理程序等。 台灣在2001年開始推行「性侵害被害人一站式服務」,而性侵案的報案率在2002年至2012年間逐步增加至70%。至於馬來西亞在1996年於全國公立醫院設立一站式危機中心後,強姦案的報案率亦有明顯增加,反映一站式支援服務對受害人有直接幫助。 此外,現時政府並無制訂統一機制和指引,處理性暴力受害人的求助個案,警方、社署和醫院都有不同做法,而醫院急症室地方有限,很多時都無法騰出足夠空間,讓受害人在具有較高私隱度的空間接受醫護人員及警員的查問,讓受害人要東奔西跑。政府日後如果接納我們的建議,在三間公營醫院設立一站式危機支援中心,我希望政府在中心內提供更多保障受害人私隱和權益,讓受害人感到被尊重。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支持原議案及各項修正案。

關於容海恩

容海恩 Eunice Yung,於2016年1月加入新民黨,是香港一名大律師及建制派的政治人物。
她於2016年第一次參選立法會議員(新界東)並成功當選。現為「香港青年專業網絡」主席及香港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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