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黨與麥美娟立法會議員辦事處持續關注領展商場改建加租、拆售物業等「賺到盡」行徑對民生影響。踏入2019年,新民黨主席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女士,聯同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女士,向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提出「議員私人條例草案」──《公共及資助房屋商業設施規管(立法條文)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冀透過修訂《房屋條例》(第283章)及《稅務條例》(第112章),引入規管租金增幅機制及空置稅,以規管房委會於05年分拆出售予領展(包括其後買家)的物業,以保障市民福祉。(條例草案內容及摘要 詳見附件)
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女士、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女士、新民黨常務副主席黎棟國先生、新民黨副主席暨沙田區議員潘國山、西貢區議員譚領律、南區區議員陳家珮、離島區議員傅曉琳、工聯會深水埗區議員陳穎欣、新民黨社區發展主任陳志豪、新民黨社區發展主任葉沛霖醫生,與工聯會社區幹事馮沛賢等,今天(10日)會見傳媒,介紹條例草案內容及細節,並反映各地區居民及商戶生活及經營受領展影響的苦況。
規管領展 返回初心——確保公營房屋配套設施符合市民需求
新民黨主席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女士解釋是次條例草案的原意:「我們這次草擬提出的《公共及資助房屋商業設施規管(立法條文)條例草案》是一條議員私人條例草案,目標是規管政府賣給領展以後再拆售的商業設施租金,及設施空置情況。」
「我們認為自從政府2003年決定將屋邨的商業設施及停車場賣給領展之後,2005年領展上市後,對經濟民生造成很大的傷害,公屋及居屋居民面對領展瘋狂加租,甚至被迫遷,中小企商戶無法經營,特別是領展將旗下商場拆售之後,很多商場出現空置,令屋邨居民得不到生活所需設施,這完全是違背早年政府推出公共房屋政策時提出十年建屋計劃的初心,1972年,政府提出,要建設自給自足的社區,每一個屋邨有自己的配套設施,但現在領展經營的方式是爭取最大的利潤,嚴重影響民生。我們用了半年時間,研究提出條例草案,希望根據政府管理公共房屋的原意,透過修改《房屋條例》及《稅務條例》,增加其可以行使的權力。」
新民黨常務副主席黎棟國先生稱:「這次提出條例草案的出發點,是為香港社會,政府的施政目標,亦應是為全港市民,因此我們看到領展及其新業主管理商業設施的問題,我們就『拋磚引玉』,草擬出條例草案,這是一份實際有內容的條例草案,並非一個宣傳概念,已交由專業大律師看過提出的每一項相關條例,因此,只要政府有決心去做,甚至如果可以直接採納該條例草案,可能修訂某些細節,相信很快可以成事推動,回應現時社會廣大市民所關注領展引申的社會問題。我們認為提出該條例草案的方向正確,我們也不會低估其難度,會勇往直前推進。」
修訂《房屋條例》及《稅務條例》
條例草案第一部,提出修訂《房屋條例》(第283章)第2條,並加入第4A條、第4B條、第19B條及29AA條,制訂規管租金增幅的機制及設立租客優先權,並訂立罰則。
規管租金增幅機制是參考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票價調整機制,提出以預設公式計算「租金增幅」,反映該年度的市場租金水平、市民承擔能力及物價變動。同時,條例草案條文中加入了諮詢社區各持份者的要求。房委會每年按公式計算出「租金增幅」的初始值後,須進一步諮詢區議會、領展及其後買家、業主立案法團及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並就該年度的「租金增幅」作出最後決定。在業主與同一租戶簽訂租約時,其全年合計租金升幅不得超越公式計算得出的「租金增幅」,而業主可將租金調整釐定於任何低於「租金增幅」的水平。若相關業主向租客收取超過「租金增幅」的租金,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
條例草案又建議為現有租戶引入續期優先權,即在租約期屆滿時,租戶在是否繼續租用單位上,享有優先決定權。
第二部,提出修改《稅務條例》(第112章),加入第2A部以引入空置稅作為新稅種,向空置超過6個月的單位徵收空置稅。
冀政府接納 成政府條例草案
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女士關注全港多個地區都受到領展及其新業主影響,尤其是麥議員關注的新界西的屋邨街市,目前有24個由領展管理;17個由領展出售予新業主所管理;12個由房委會管理,反映領展及其新業主的運作,對於當區屋邨居民是否能得到足夠的商業設施是很重要。例如她指出有地區屋邨曾有母嬰健康院快將被迫遷,雖然最終可以繼續獲續租,但長遠服務承諾亦不足以確定,影響市民使用。她又認為政府認同領展是「大山」,但未見政府會為此提出實際措施改善,雖然政府提出興建公營街市,但在選址問題仍在諮詢,目前在解決市民對社區設施需求殷切的前提下,必須要透過修例,處理領展及其新業主對商業設施的營運得到規管。她希望透過是次提出的私人條例草案,政府可以接納,變成政府的條例草案。
廣泛地區民生設施受領展及其新業主管理影響
今天的聯合記者會,多位區議員及社區發展主任關注全港多區市民及商戶受領展及其新業主對商業設施管理的影響。
新民黨副主席暨沙田區議員潘國山先生指出,過去房屋署的商業設施管理部分,作為公屋及居屋居民生活的配套一部分,但交由領展管理之後,就以三種方式營運,包括由領展自行管理;拆售;外判管理,此情況令很多小商戶無法經營而退出市場,尤其屋邨很多是生活起居有關的行業,但很多行業幾乎已經式微。加上大部分屋邨老化,很多是長者,他們對公共空間及設施的需求增加,但設施老化需要維修,目前部分地區屋邨由房屋署與領展共同分攤設施費用,但因商業營運考慮,部分社區設施無法給予居民。因此他認為需要處理有關問題,惠及居民。
南區區議員陳家珮關注田灣邨的設施老化問題,她指出自2015年領展轉售田灣邨商場後,翌年很多店舖陸續被迫遷,到今年為止,新業主將商舖空置近3年,令當區居民購買日常物品非常不便,希望透過引入空置稅,改善居民的生活。
西貢區議員譚領律同樣關注領展拆售物業對居民影響,他認為領展出售物業予私人財團後,對於居民對相關設施維修、老化及商舖空置等問題的意見,沒有給予回應。他又擔心私人企業購買領展商場後翻新物業,再轉售,純粹為圖利,漠視居民權益,他認為政府應有措施規管。
離島區議員傅曉琳關注領展旗下位於東涌富東邨及逸東邨商場及街市設施,前者翻新後,由原本售賣基層所需物品,變為售賣高價商品為主。她又指東涌區街市價格昂貴,選擇又少,很多居民甚至要跨區購買日常用品。她認為條例草案,有助規管領展加租,便利市民,她十分支持。
新民黨社區發展主任葉沛霖醫生,則關注全港多區原本租用領展旗下商舖的診所,提供價格相宜的診症費用,但因應領展或其新業主停止出租,現時已有很多屋邨醫生遷出,影響居民接受門診服務。因此葉沛霖醫生支持政府接納條例草案,提出續租優先權,讓商戶為居民提供大眾化的所需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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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草案內容及摘要